祭祀引山火 两被告被判刑【鄂州日报】
又到一年清明时 典型案例敲警钟
鄂州日报讯 (记者何欢 特约记者孟卫军 通讯员周亚敏)又到一年清明时节,祭祀高峰到来,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。为了给清明防火敲响警钟,3月26日、27日,鄂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分别在汀祖镇、沙窝乡以巡回法庭的审判方式,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失火罪。这种以案说法的方式,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,组织二百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。
祭祀引失火获刑三年
2013年10月9日11时许,六十四岁的被告人韩某在位于本市鄂城区汀祖镇的自家菜园地,点燃杂草烧荒,引发森林火灾,致5.92公顷有林地过火。
2013年10月27日14时许,五十八岁的被告人熊某及其家人在本市鄂城区沙窝乡一后山祭坟,又是燃放鞭炮,又是烧香烧纸,在烧纸时,熊某竟然点燃了山上的杂草,引发了山林火灾,致 9.17公顷的有林地过火。
鉴于二被告人均为过失犯罪,火灾后积极施救,并赔偿了经济损失,当庭自愿认罪,该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、悔罪表现、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主观恶性,当庭以失火罪分别宣判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;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
法官的庄严宣判,引发旁听群众议论纷纷。据了解,林区附近烧荒和祭祖烧纸现象在农村较为常见,不少村民对可能引起的火灾隐患不以为然。通过了这次庭审,有村民表示,以前对这些事情不太在意,没想到引发大火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,还会导致刑事责任。还有村民说,今后一定要文明祭祀,特别要注意防火安全。
提醒:可自带铁桶或火盆
清明节前后,按照传统,大多数人会选择天气晴好的日子上山扫墓。而入春后,天干物燥,上坟祭祀时燃烧冥纸和燃放鞭炮,极易引发森林火灾。
近年来,每到清明时节,森林火灾发生率都会有所上升,引发原因主要是上坟烧纸、踏青烧烤。
这个周末开始,上坟祭祖将出现高峰期,为此市森林消防部门提醒市民:在山上或其他植树葬的场所祭扫时,使用明火、吸烟、烧香烛纸钱。最好自带桶或盆,把纸钱放在桶里烧,保证人走火灭;尽量多采取鲜花扫墓的祭奠方式,做到不野外用火、不烧冥纸、不放鞭炮,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。